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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身份证明可用手机即时申领
来源:辽宁日报
发布日期: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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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身份证明用于在丢失、被盗或忘记携带居民身份证时,急需登机、乘火车或旅馆住宿时使用。日前,省公安厅在铁路、机场公安机关开通临时身份证明出具功能的基础上,依托“辽宁公安”APP开通了临时身份证明自动出具功能,主要用于旅店住宿时进行身份验证,更好地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3月4日,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开通的临时身份证明自动出具功能进行了详细解读。据介绍,为全力保障我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春节前夕,省公安厅出台了全省公安机关服务保障旅游业高质量发展9项措施,其中包括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开通临时身份证明自动出具功能。该功能开通以来,已为来辽旅客出具证明2000余份。

  据悉,此功能适用于全国常住户口居民,群众按照自愿原则,只需要登录“辽宁公安”APP,通过首页“临时身份证明”栏目,实人认证后即可即时申领,无须提供任何材料和交付任何费用,申请成功后24小时内有效。为最大化方便群众,临时身份证明可由已在“辽宁公安”APP注册人员代为操作申请。

  对于群众担心的安全性问题,省公安厅行政审批处处长蔡旭进一步解释,群众通过“辽宁公安”APP申请时,必须是申请者本人进行二次实人认证,并通过人脸识别验证后方可申领,别人无法冒领。同时,通过“辽宁公安”APP查看临时身份证明时,也要采取“一次一验”的方式。群众每次查看,都需要本人实人认证并通过人脸识别验证后方可查看,即使手机遗失也不必担心,被冒用的可能性极低。

  “当前,我省对未携带居民身份证旅客办理住宿登记的方式新增到四种,即凭电子身份证入住、凭属地派出所证明入住、通过旅馆业线上无证核验入住、凭‘临时身份证明’入住。旅客可自愿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办理无证入住。”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杨光介绍,公安机关目前已对全省12450家在营旅馆进行了业务培训,凭“临时身份证明”入住服务已全面实行。

  为切实让群众享受更为便捷的电子化、自主化公安服务,省公安厅将持续深化“一网通办”应用,优化“辽宁公安”APP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拓展“网上办、掌上办”事项范围。强化电子证照应用,继续推出居住证、保安服务证照电子版等便民服务事项,并持续拓展临时身份证明的应用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