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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阜新市交通运输系统2024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4年02月27日来源:阜新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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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阜新市交通运输系统2024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局机关相关科室,阜新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实业公司,阜新市枢纽客运站,阜新虎跃城市公交有限公司:

  现将《阜新市交通运输系统2024年春运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阜新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交通运输系统2024年春运工作方案

  2024年春运从1月26日开始,至3月5日结束,共计40天。为全力做好2024年春运工作,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2024年交通运输系统春运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厅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打造“平安春运、便捷春运、温馨春运”,坚持系统谋划、统筹部署、精准施策,紧盯公众出行服务、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安全生产、行业稳定等重点任务,加强交通运输监测,及时研判预警,统筹指挥调度,迅速处置应对,以最大能力、最实举措、最佳状态、最优服务,全力做好2024年交通运输系统春运服务保障各项工作,全力确保人民群众平安便捷出行,全力确保交通物流畅通高效。

  二、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一)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了由邹亮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服务中心和执法队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其他负责人为成员的春运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统筹协调春运工作。各县区及相关单位要参照市局做法,进一步完善春运工作领导机制和部门协同机制,确保春运组织保障到位。

  (二)加强形势分析研判。综合研判,2024年春运预计全市道路旅客运输发送10万人次,预计投放客运车辆280辆,城市公共汽电车676辆,出租汽车3665辆。各县区及相关单位要做好与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等部门沟通对接,动态研判学生流、务工流、探亲流等公众出行需求,研判客流变化趋势,做好应对准备;加强信息化技术应用,持续开展骨干路网、主要客运枢纽等重点区域运行监测、动态跟踪客流主要流向、及时掌握客流时空分布特征,为道路客运经营者优化运力组织提供基础支撑。

  三、加强运输组织保障

  (一)切实做好道路客运组织。要结合春运客流分析研判情况,按照充分准备、按需投入、及时响应的原则,强化道路客运组织调度,保障人民群众出行需求。指导道路客运经营者结合客流特点,针对性地制定优化运输计划,合理安排班次。加强春运期间农村客运服务保障,通过增开赶集班、增加定制线路、提供预约响应和包车服务等措施,保障农村地区群众出行需求。加强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场所运力投放,做好城乡客运与干线运输方式的信息共享和有效衔接,畅通旅客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强化与文化和旅游部门对接,加强旅游重点地区及景区客源、客流规模、出行方式等信息共享,加大运力投放,引导道路客运经营者开行旅游专线、旅游直通车、定制客运线路,满足游客旅游出行需求。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组织实施好“春风行动”“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对于出行需求相对集中的务工人员,积极开展团体服务、上门服务,具备条件的可组织包车运输,保障务工人员有序返乡返岗。会同教育等部门,做好学生平安返校保障。

  (二)切实做好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保障。督促城市公交企业做好车辆保养和物资储备,合理安排运力资源、运营时间和发车频次,充分利用智能调度指挥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加强运营管理,保证首末车准点率,杜绝途中甩站、擅自改线等现象,着力组织安排好火车站夜间公交运力,充分满足旅客集疏运需要。加强出租汽车运力组织调度,督促指导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和网约车平台加大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运力调配和供给,满足社会公众打车出行需求。督促出租汽车企业开展关爱驾驶员活动,加强驾驶员教育管理,增驾驶员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出租汽车服务水平、严厉打击出租汽车拒载、强行并客、中途甩客、索要高价以及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乘客合法权益和市场良好秩序。

  (三)高效运转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机制。要充分发挥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保持机制持续高效运转,加强部门协作和区域协同联动,强化对主要通道、重点枢纽、重点区域及易拥堵路段的运行监测和跟踪调度,做好交通物流运行风险分析研判和防范应对。加强跟踪督办,落实即接即转即办、一事一协调、信息报送等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交通物流堵点卡点问题,确保春运期间交通物流运行平稳有序。

  (四)做好重点物资运输服务保障。要加强与发展改革、商务、农业农村、能源、粮食、卫生健康等部门沟通对接,强化能源、粮食、矿石、民生、医疗等重点物资供需对接,做好统筹调度和运输组织,制定应急运输保障预案,加强应急运力储备,全力保障重点物资安全高效运输。要将农机农资等纳入重点物资运输保障范围,提前谋划做好农资农机等各类物资运输服务保障工作。要紧密对接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一企一策”保障外贸企业交通物流需求,确保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外贸企业国内国际运输畅通。

  四、提升运输服务质量

  (一)优化旅客票务服务。要组织做好春运“情满旅途”活动,全面提升春运公众出行体验。指导客运经营者完善售票服务,多渠道发布客运服务信息,及时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增加客票预售期,拓展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小程序等线上售票渠道,推广联网售票和电子客票服务,便捷旅客购票乘车。积极开展公铁联运旅客联程运输服务,提升旅客一体化出行服务体验。根据需要适当保留人工售票窗口,便利老年人、外籍人员等群体购票,便利旅客办理退改签等业务。严格实行明码标价,保持车票价格基本稳定,若需依法调整价格的应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因受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影响或政策调整、运输经营者原因等导致不能提供运输服务的,相关经营者应当为旅客免费退票或统筹解决旅客出行问题。

  (二)提升旅客候乘体验。要督促指导客运站经营者严格落实客运服务标准和环境卫生要求,加强站内客流疏导组织,引导旅客有序分散候车和排队登车。根据客流变化情况,在进站、安检、售检票、候乘等关键环节,及时增加服务人员和设施设备,确保高峰时段进出站和安检通道应开尽开,减少旅客排队等待时间。

  (三)强化重点群体出行服务保障。要指导客运站及客运经营者加大重点群体出行关心关爱力度,在售票、安检、候车、换乘等环节,提供细心暖心温馨服务。依法依规落实军人、消防救援人员、英烈遗属和儿童等重点群体乘车优待政策,提供优先购票、安检登乘等服务。加强与工会组织对接,鼓励在客运场站、城市公共交通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春运一线组建志愿服务团队,为“老幼病残孕”等重点人群提供票务协助、候车引导、行李搬运、无障碍及专用通道等多元化志愿服务。

  (四)强化自驾出行服务保障。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运营管理,督促做好加油、充电、用餐、如厕等服务管理,探索引入优质餐饮品牌,增设临时卫生间等设施,确保商品供应充足、环境卫生整洁、服务便捷舒适、设施安全可靠。加大服务区充电设施设备供给,鼓励科学布局移动式应急充电设备,多渠道实时发布服务区充电设施使用情况,引导公众合理选择充电场所,有效缓解“充电难”问题。鼓励开展与图商公司数据资源合作,叠加路况信息、出行服务信息等数据,为公众自驾出行提供更为多元的信息服务。

  (五)做好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疫情防控。要督促客运经营者及相关运营单位认真做好客运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运输工具的清洁消毒、通风换气等工作。督促客运经营者做好一线从业人员健康监测,避免带病上岗、交叉感染。倡导公众出行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倡导旅客进入客运场站以及乘坐客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科学佩戴口罩,为旅客健康出行提供适当便利和服务,让旅客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春运期间,一旦发现聚集性疫情要及时报告、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五、切实强化路网运行保障

  (一)加强路网运行监测。要加强主要国省干线公路、综合客运枢纽运行动态监测,对可能出现拥堵缓行的路段、收费站,提前采取应对措施,坚决防范出现长时间、大面积拥堵。加强跨区域、跨部门信息共享与协调联动,提前制定疏堵和分流绕行预案,确保跨省通道等重要路段衔接顺畅。

  (二)加强路网通行保障。要加强长大桥隧、连续长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公路巡查养护,及时排查整治公路病害。合理安排国省干线公路养护施工计划,除保障公路安全运行开展的应急养护工程外,避免在春运出行高峰期间开展公路养护工程。加强公路救援和除雪除冰力量配备,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冰冻雨雪灾害时快速处理,及时清理现场,尽早恢复交通通行,提升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管理和秩序维护,鼓励具备条件的服务区引导大客车、小客车、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等分区停放,减少拥堵和排队,严防服务区车辆“倒灌”高速公路主线引发交通事故。

  (三)加强路网运行服务保障。要切实做好高速公路通行服务保障,严格落实春节假期免收7座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加强收费站通行管理,优化不停车收费(ETC)和混合收费(ETC/MTC)车道配置,强化ETC车道运行监测,确保收费车道全部打开并正常运行,及时处置异常情况,避免造成车辆拥堵和人员聚集。健全和完善京哈高速(沈山段)改扩建应急事件的处置流程,加强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措施落实,提升突发事件监测、响应、处置和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减少道路缓行拥堵,实现道路“快处快通”,确保改扩建路段安全、有序、顺畅通行。完善高速公路部省站三级调度机制,推进一张网运行、智慧化管控、分层级调度、实时化引导、高效率抢通、安全化管理,确保公路通行安全畅通有序。

  六、切实强化安全应急保障

  (一)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组织开展春运风险辨识和研判分析,建立本地区安全风险清单,督促立行立改,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聚焦客运枢纽场站、危险货物运输,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春运启动前重大安全隐患动态“清零”。

  (二)全面做好人员设施设备保障。要督促经营者对照春运大客流特点,加强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特别是针对路面结冰、团雾、极端恶劣天气等突发场景,加强防御性驾驶培训,提高驾驶员应急驾驶技能。密切关注驾驶员身心健康,严禁身体不适应、心理不健康的驾驶员上岗运营。对照冬季道路运输特点,全面开展运输装备和安全设施检查维护,确保交通运输工具准备到位、设施设备状态良好。严格落实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严格执行道路旅客实名制管理规定,做好旅客及行李物品、托运物品等安检查危,严防违禁物品进站上车。

  (三)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要督促道路客运经营者严格落实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管理规定,对存在虚假接驳、接驳点不规范运行的,及时通报车籍地交通运输部门跟踪整改。重点加强农村客运车辆安全监管,严禁非法违规运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点场站出租汽车秩序维护和整治,规范出租汽车服务行为。加强“两客一危”车辆和重载货车动态监控,严防车辆脱离动态监控运行。严格落实电子运单制度,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过程安全管理。

  (四)加大非法营运打击力度。要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加大客运场站、农村地区等重点场所执法力量投入,依法从严查处客车非法营运、异地违规运营和货车载客、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非法从事网约车营运等行为。加强道路客运跨省违规运营治理,严格查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地运营、动态监控不在线运营、包车未按照备案事项运行等违规行为。

  (五)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处置。要会同公安、气象等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机制,针对恶劣天气、重特大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旅客大量聚集等突发情况,建立完善应急预案,统筹做好部署安排。科学部署应急救援力量,保持救援人员、设施装备等处于应急待命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响应,迅速有效处置。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监测研判,多渠道做好恶劣天气预警提醒,一旦出现强降温、大范围冰冻雨雪等极端情况,及时督促经营者调整运输计划,严格落实禁限行规定,确不具备运行条件的,应停尽停、应关尽关、应撤尽撤,杜绝冒险运输、涉险运营。妥善做好突发状况下的旅客分流疏导,遇大客流需跨区域调配运力、增开运输专线的,要加强运输工具检查维护和驾驶员安全培训,最大限度保障运输安全。

  七、营造春运良好氛围

  (一)引导公众文明出行。要利用微博、微信、抖音、快手、广播、电视、海报等多种方式和“e路畅通”等微信小程序,通过“车、路、站”等综合运输服务窗口,及时发布出行服务信息,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计划,错峰避峰出行。加大安全文明乘车宣传力度,引导公众诚信文明出行。会同公安部门重点加强农村地区出行安全宣传,引导社会公众选择合规客车出行、全程系好安全带。

  (二)加强春运人文关怀。要加大对运输企业的助企纾困力度,多措并举解决城市公交等企业欠薪欠保等问题,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加强对奋战在春运一线的司乘人员、执法人员、服务保障人员等从业人员的关心关爱,对春节假期在岗职工开展走访慰问。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下的兜底保障,为临时滞留人员提供餐饮、热水、休息、如厕、保暖等基本服务。

  (三)加强春运工作宣传。要按照省春运宣传工作部署,规范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广泛收集春运服务一线典型做法和干部职工坚守岗位、无私奉献、真情服务的感人事迹,多渠道深入开展接地气、贴民心的宣传报道,积极营造春运工作良好氛围。

  (四)畅通服务监督渠道。要畅通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等投诉举报渠道,做好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众留言收集及处理,及时解答旅客信息咨询,及时受理、跟踪督办春运期间群众咨询投诉,保障旅客合法权益。

  八、强化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一)加强春运值班值守。要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综合运输春运工作机制,严格执行7×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保障信息联络渠道畅通,全面掌握春运期间交通运输生产和稳定运营情况,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并按要求上报,重要情况边核边报。

  (二)加强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值班值守。要发挥好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强化部门对接和工作协同,加强交通物流运行监测,继续做好7×24小时值班值守,强化督办转办,“一事一协调”解决各类交通物流不通不畅问题诉求,切实保障各类重点物资运输需求,确保交通物流运行畅通高效,重要情况及时报省厅。

  (三)做好春运信息报送。要高度重视春运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市局春运办专项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春运相关信息情况上报工作。请负责全市公路路网运行情况报送部门于1月25日前将值班表和值班电话报送市春运办,并按照市局要求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请各县区相关单位于1月25日12时前将本单位春运办负责人、道路报表人联系电话、春运值班表和春运值班电话一并报送交通运输系统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郭思哲;

  联系电话:0418-6856565;

  邮 箱:fxkydd@163.com

  附件:1.2024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2024年春运工作联系表

 

 

  附件1

 

2024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邹 亮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  张宏亮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 员:  王利军   阜蒙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屈 兵   彰武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庄闻博   清河门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子放   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蔡万广   市交通运输局法制科科长

         刘 鸿   市交通运输局安质科科长

       杜 旭   市交通运输局公路规划科科长

       张 健   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科科长

       张宝成   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 平   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总工程师

       金晓军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祝宝玉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孙良岩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姚 勇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办公室主任由姚勇兼任。

 

 

  附件2

 

2024年春运工作联系表

填表单位:

信 息

类 别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春运工作分管领导

 

 

 

 

部门负责人

 

 

 

 

具体工作负责人

 

 

 

 

值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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