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关键在于选好人、用好人,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工作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论断,为我们加强干部选任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太平区委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具体做到了“三个坚持”。
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基础。太平区委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认真落实“新时期20 字好干部标准”和省、市委具体要求,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大力选拔在项目建设、棚改工程、信访稳定等基层一线倾心太平发展,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好干部,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畅通干部交流渠道,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推动形成了选人用人靠工作、靠实绩、靠人品、靠公认的良好风气。
坚持严格规范程序,切实把好选任关键环节。把从严执行工作程序贯彻干部选任全过程,坚决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标准不走样、程序不变通。一是严格选拔任用标准条件。在严格遵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的基础上,对考察初步人选的“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干部条件资格符合要求。二是严格遵守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以及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等程序,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用规范操作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精准和科学。三是严肃选拔任用工作纪律。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措施,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坚决维护干部工作严肃性,保障《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执行。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着力提升监督工作实效。太平区委高度重视干部监督工作,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切实加大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力度,有效防止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一是加强干部选任监督。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问题举报受理和查核工作,强 化“12380”专 用 举 报 平 台 和2461070专用举报电话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监督作用,及时受理检查举报线索,坚决防止“带病提拔”现象发生。二是加强日常监督。认真落实“离任必审、任中轮审”,对主要领导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并加强了审计结果的运用。严把干部因私出国(境)关,集中保管因私出国(境)证件,涉及百余人。三是拓宽监督渠道。太平区委坚持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贯彻干部监督工作规章为主线,以创新监督方式为着眼点,以前移监督关口为主攻方向,建立健全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注重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能,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协作,逐步形成多部门参与,专兼职监督干部相结合的干部监督管理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