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已经开展的全市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整治和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对建筑年代长、建设标准低、建筑质量差、主体机构损坏、失修失养严重、超负荷使用、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地等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房屋建筑进行排查,全面摸清底数,狠抓隐患整改,杜绝事故发生。全面对酒店、饭馆、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建筑场所进行排查,逐一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对排查发现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责任和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四个清单”闭环管理制度,并加强监控。对正在进行违法违规改扩建施工作业的,要立即停止施工,坚决予以纠正整改。对可能引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彻底消除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确保违法建设和老旧危房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各行业要举一反三,深入总结、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整合和优化安全监管资源,突出监管重点,对于近年来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上升的区域、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事故频发的企业以及建设工程事故多发环节进行全面、彻底地排查整治,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并进行严密监控、重点监控。
三是要落实监管责任,严肃追责问责。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的“两个主体”,把安全生产摆在至关重要的位置,进一步承担起监管责任,特别是“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要履行职责,全面抓、负总责。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必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于造成重大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刑事责任。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坚决责令停工整改,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防控各类安全风险。对重大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要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