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委编办
建章立制落实四项制度 助推机构编制提档升级
太平区委编办加强建章立制工作,以落实四项制度法定化为重要举措,助推机构编制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定化轨道。
太平区委编办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在明确机构编制报告适用原则、责任主体、报告类型、报告内容等基础上,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坚持实事求是、规范有序,强化落实主体责任。
自《中央编办关于印发〈机构编制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规则〉的通知》下发以来,太平区委编办立即组织编委会领导及成员学习文件,严格执行此项规则。
对已出现的机构收回职工两险困缴、转制未果等信访案件,及时召开联席、协调会议,统一意见,执行办理制度,依法于30日内办理完成。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明确分歧解决的原则、程序、时限、方式方法等,进一步规范分歧解决办法。执行三定方案,坚持调研为先,细化“先部门协商、后编办协调”制度。坚持瘦身和健身相结合,明确在部门内部、部门间、层级间三个维度开展编制统筹调配。加大力度,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加强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重点领域的机构编制保障。对于空编较多的单位暂停受理,并结合工作需要收回空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