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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法官调解类案 业主欣然交费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布日期:202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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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阜新市海州区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助理孟宪忠,利用5天的时间调解物业合同纠纷类型案件4件,4位业主在孟法官的调解下,欣然来到海州法院向物业公司方交付拖欠两年的物业费3971元。 
  业主交付物业费为什么不去物业公司却宁愿到法院交费呢,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4位业主同属于市区的一个老旧小区,因为不满该小区物业公司的管理而拖欠物业费从2018年7月初到2020年6月末,整整两年。物业公司将4位业主诉诸海州法院,立案庭长杨新梅发现4起案件是物业合同纠纷的类案,于是按照院里“分调裁审”改革的规定,将该系列案件交由具有多年调解经验、专门承办批量案件诉前调解的法官助理孟宪忠承办。孟法官在仔细阅卷和核对4位业主的身份信息后,了解到:一是该小区属于老旧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相对很低,两年的物业费总额不高;二是其中三人年龄在70岁以上,1人在60岁以上。善于做调解工作的孟法官在充分研究该年龄段当事人的心理后,分别将他们叫到法院,悉心听取他们不交物业费的理由,耐心倾听他们的诉说,并且有针对性的提出自己作为一名老法官的意见和建议。 4位业主深深地被孟法官的和蔼和真诚倾听他们呼声的责任心所折服,恳谈后纷纷表示愿意将物业费交给法官而不是直接交给物业公司,愿意交给法官是他们对法官工作的高度认可,孟法官当即对4位业主对海州法院和他本人工作给予的积极配合,表示真诚的感谢。
  在征得4位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孟法官让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带着收据来到海州法院收取物业费,拿到拖欠两年的物业费后,物业工作人员当场对孟法官给予称赞:“你真是一个好法官!”。在交完物业费的诉前调解室,双方相视而笑,现场的气氛温馨和谐。临离开时,孟法官向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提议,请她开车回单位时,顺便将老人送回家,工作人员当即答应,大家都会心地笑了。
  4起案件,从7月13日到17日,孟法官仅用5天的时间,全部诉前调解结案。
  笔者在采访孟法官调解的“技巧”与感言时,孟法官说,第一,对当事人一定要给予充分的尊重和耐心,语气和蔼,态度真诚,要设身处地地为他们着想,给他们发泄“怨气”的机会,这就要求法官必须有充分的耐心去倾听,充分的诚恳去释惑,尤其是对年龄大的当事人,要让他们充分感受到法官对他们的尊重、理解和解决问题的责任心。第二,针对该类物业合同纠纷的系列案件,作为主导双方调解工作的法官,一定要给双方创造充分沟通的机会,疏通症结,做到真正改善双方之间的关系,为双方今后的继续合作创造良好的条件。第三,法官居中的调解,不仅以促进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和谐相处为追求,更是给自己践行人民法官的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和谐稳定尽责尽力的机会。
  海州法院推行“分调裁审”改革的同时,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实行“专业调解”工作机制,建立类案集中办理制度,对相同类型的系列案件,如该类物业合同纠纷案件,固定由一名法官审理,实现类型化案件首先进行诉前调解的处理方式,打破以往电脑分案相对随机、不分案件类型的平均分案格局。案件分类处理,盘活资源,减少管理内耗,提升审判质效,让法官从“全科”全审逐步转变为“专科”专审,实现类案快办,努力追求以较小司法成本取得较好社会效益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