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快速办理一起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诈骗案件,做到当日受理、当日起诉,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2月7日,市民杨某报警称其在两天前向一微信名为“三生有幸待你如玉”的人转账71400元购买口罩,但对方一直不提供快递单号,还将杨某微信“拉黑”,无法联系。此后,海州公安分局将该案以诈骗罪立案,并在鞍山警方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唐某某押解回阜。
2月12日,在接到海州公安分局提请后,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指派两名检察官组成办案组,快速了解掌握案情,提出侦查意见,明确侦查方向和取证要点,为案件快速侦结夯实基础。3月5日,海州公安分局侦查完毕,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两名检察官又立即集中阅卷,快速理清案件脉络,明确讯问要点,制定详细讯问提纲,并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讯问犯罪嫌疑人,核实相关证据,并于当日将该案起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