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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河警方成功侦破一起组织考试作弊案——高学历“枪手”考场落网
来源:阜新新闻网
发布日期:202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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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场如战场,靠实力较量。然而,有些居心叵测者竟然打起了国家法定考试的主意,妄图通过组织考试作弊从中获利。
  近日,细河公安分局新兴派出所经过全力侦查,成功侦破一起组织考试作弊案,抓获犯罪嫌疑人 3名。
  2019年12月21日,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正在进行。当天下午,新兴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考场中发现疑似替考人员正在实施作弊行为,请警方到场核查。
  接到报警后,新兴派出所高度重视,所长吴卓立即指派民警吕炎、王健到现场开展调查。民警经过与考场考官沟通了解情况后,将疑似替考的男子带离考场进行询问。在询问过程中,该男子神情慌张,闪烁其词,无法准确说出自己所持准考证上的信息。经过进一步核查,该男子叫李某盟,并非其所持准考证上的倪某某,随即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在民警的政策攻心下,李某盟对替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交代,他是沈阳某大学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现无正式工作,此次替考是受人雇佣。意识到这是一次有组织的犯罪案件,办案民警不敢懈怠,继续深挖查清此次犯罪活动的组织脉络和人员构成,并对其他涉案人员进行抓捕。最终,在海州区某宾馆,民警将正在办理退房手续的庞某和另一名替考人员李某抓获。民警在庞某的手机中锁定了大量替考者和被替考者信息、转账信息和住宿乘车等信息,并对李某盟与庞某、李某手机中信息进行核查。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庞某交代了自己组织此次考试作弊的犯罪事实。据了解,庞某是沈阳某高校的老师,她曾开办过一家成人自考教育机构,然而由于经营不善,教育机构仅开办几个月就倒闭。为了牟取利益,庞某决定铤而走险,2018年底,她通过各个教育机构的微信群发布招聘信息,不少高学历人员私下联系庞某应聘,庞某对应聘者身份进行核实、筛选。随后,根据每名“枪手”擅长的科目进行安排,在替考成功后每人每科获利5000元,而庞某已经因此获利 4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庞某、李某、李某盟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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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多项法律法规,维护考试公平公正,净化国家考试环境。
   《刑法修正案(九)》(节选):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