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服务等重要环节,以知识产权高效创造和运用,提升产业经济创新力和市场竞争力,让“无形资产”创造“有形财富”,推进知识产权相关工作扎实开展,取得显著成效。
目前,我市拥有国家大学科技园 1个、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 2 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1 个,省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 24 个、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1 个,市级技术创新中心 89 个、产学研联盟153 个,辽宁工大有效专利 948 件,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 917 件。在全市评选的“十强十佳”民营企业榜单中,综合实力“十强”民营企业和科技创新“十佳”民营企业中,85%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一个地区经济核心竞争力的标志,是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刚需”。今年,市委、市政府先后 3 次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上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部署相关工作。今年 1 月,市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正式实施,建立起统筹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调机制,并制定印发《阜新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方案》,明确知识产权开发、转化、保护和奖励补助等内容,聚焦我市优势产业发展、培育和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制造业和服务业等,发展和维护自主知识产权,有效强化了产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如何针对当前知识产权培育保护的痛点、堵点,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运营、保护等服务,进而激发企业创新积极性?今年,市知识产权局持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知识产权执法“亮剑护航”等专项行动,将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全面融入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中,严厉查处假冒驰名商标、特殊标志等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案件,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深入开展“蓝天”行动,对全市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恶意商标代理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取得预期成效。同时,市知识产权局加强与保险公司的战略合作,推动开展专利被侵权损失险业务,为中小企业办理专利被侵权损失险 5 笔,使企业有效运用保险金融工具降低侵权损失和维权成本。在此基础上,我市建立知识产权协同运用工作机制,研究编制《产学研合作协议知识产权相关条款工作指引》,引导高校院所与企业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产学研合作,鼓励和支持高校院所将“沉睡专利”以技术转让、作价入股的方式向企业转移转化,今年转让许可专利 30 余件,创历史新高。
此外,在配套落实相关政策的基础上,我市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知识产权知识,邀请知名专家来我市举办讲座和培训,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引导行政单位、企业、学校等积极参与,营造浓厚氛围。年初以来,我市组织 10 家知识产权优势明显的企业,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申报测评工作,有 5 家企业通过测评进入申报行列。依托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我市积极利用调解的方式快速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有力促进人民调解与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优势互补、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