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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一女子5个月被邻居骗了50多万元!这种套路要小心
来源:南国早报
发布日期:202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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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理财要小心,凡是遇到身边的人带你赚“大钱”时,你可要注意,当心落入骗子的陷阱。12月17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通报两起典型诈骗案。

  案例一:今年2月11日,家住在南宁兴宁区一小区的周某玲,在同一小区业主家吃饭时认识了潘女士。

  周某玲称有渠道拿到手机优惠价,并有销售渠道,只要支付购机款订购手机,不用取货即可以市场价卖出去,投资人可从中赚取差价。

  潘女士信以为真,当场支付1.15万元给她。次日,周某玲称有更优惠的套餐,潘女士加大投资。

  之后,潘女士多次询问周某玲收益情况,她均以各种理由搪塞。其间,周某玲又称有渠道能以7.5折拿到中石油和中石化加油卡,潘女士支付了4.35万元。

  3月,周某玲告诉潘女士,购买南宁市尚城某服饰有限公司股份可以参与分红,潘女士又支付了30.78万元。

  直到6月,潘女士迟迟未收到周某玲承诺的款项,才发觉被骗,便到派出所报案。

  据统计,今年2月至6月,周某玲共骗取潘女士50多万元。同年7月,周某玲以同样手段,骗取小学同学滕女士4.08万元。周某玲所骗取的钱财,大部分用于偿还信用卡及花呗。

  7月24日,周某玲因涉嫌诈骗罪被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10月19日,兴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周某玲提起公诉。近日,周某玲被法院一审判处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

  案例二:2018年,南宁的黄女士认识了平南籍男子陈某宁。同年6月,陈某宁谎称在南宁市投资经营一家东鸿服装加工厂,因资金周转不过来,邀请黄女士入股投资,并承诺给予高额利润回报。黄女士便陆续向陈某宁转款投资。

  之后几年,陈某宁多次以没钱给工人开支伙食费、资金周转不过来、纳税等理由,让黄女士转钱。

  黄女士多次问工厂经营效益情况,都被陈某宁忽悠过去。截至2020年12月,黄女士共转给陈某宁45万多元,而她仅收到320元“利润”。

  今年7月,黄女士报案。8月,陈某宁主动投案自首。经查,陈某宁名下并无服装加工厂,收取黄女士的钱后均用于还债及个人生活开支。

  8月19日,陈某宁涉嫌诈骗罪被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11月5日,兴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某宁提起公诉。近日,陈某宁被法院依法判处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