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二大队在玉龙路路段查处酒驾违法行为,对一辆白色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驾驶员韩某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韩某在中午和朋友聚餐时喝了几杯酒,喝完后在朋友家睡了一觉,睡醒后觉得自己神清气爽,酒劲已散,便驾车回家,不料途中路遇交警,还被查出了酒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韩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处以罚款 2000 元,暂扣驾驶证 6 个月,驾驶证记 12 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酒精在体内代谢至少需要24小时,饮酒后24小时内开车上路仍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一旦查获,仍要受到法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