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市应急局以《安全生产法》为抓手,以各类隐患排查为载体,不断推动生产一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建立树状包保、全面压实各级责任。目前我市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化工企业19户,涉及重大危险源38个,所有重大危险源企业落实企业三级包保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包保责任,并设立公示牌进行公示,紧抓重大风险,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是开展执法检查、不断夯实安全根基。采取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整合检查方式、提升执法效率。加大重点企业检查频次,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264户次,对隐患问题挂牌督办4次,发现隐患问题1134项,整改完成1121项,整改率98.85%,注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户,注销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4个,行政罚款236.5万元。有力推动了危化企业生产一线安全质的提升。
三是注重风险研判、开展分级分类管控。建立隐患自查与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制发《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指导危化企业分级分类开展自查。
年度中,危险化学品企业自查隐患问题7085项,完成整改7068项,整改完成率99.8%,投入整改资金1684.8万元。开展262户危化企业的风险评估,依评估等级进行分类指导,有力推动了管控的针对性。
四是加强人才培养、确保造血功能强劲。本年度10月份联合辽宁科技大学在阜新市举办了我市首期化工安全复合型人才高级研修班,39名危险化学品企业人员报名参加。进一步提升化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学历水平,为下一步企业的发展升级提供了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