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阜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一中队民警在古务线29公里500米处执勤,在对一辆白色小汽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常某某浑身散发酒气。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 6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原来驾驶人常某某中午在饭店和亲戚一起吃饭时饮酒,饭后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没想到刚从饭店出来没多远就遇到了交警。阜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一中队依法对常某某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面对惩处,常某某非常后悔,表示“这回长记性了”,以后一定要守法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