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海州区法院执行员李哲执结6起系列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为6名企业员工讨回工资2万元。在案件执行过程中,面对蛮横的被执行人,执行员李哲穷尽执行措施,积极兑现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企业员工的高度称赞,为表达感激之情,员工们一起来到法院为他呈送锦旗。
6起系列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6名当事人是阜新市海州区某养生足浴中心的员工,分别承担着给顾客洗脚、按摩、室内保洁等工作。企业停业后6人多次讨要拖欠工资无果,遂起诉至海州区法院。2022年4月经过海州法院速裁审判庭调解,约定该养生足浴中心于2022年5月15日前一次性给付所欠工资总计2万元。但足浴中心逾期未给付。
2022年5月18日,6名员工向海州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承 办人为执行员李哲,李哲阅卷后责成书记员邓宏福依法向足浴中心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依法追加企业的经营者岳某为被执行人。当日李哲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足浴中心和岳某的网络资金、银行卡等财产进行查询,查询结果是该足浴中心及岳某无存款,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无房产,所以岳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李哲依法传唤被执行人岳某,了解到足浴中心停业后,岳某无收入,也未从事其他有收入的工作,所以没有偿还拖欠工资的能力。至此,本案已经满足终结本次执行的条件,但承办人李哲没有做终本案件的操作。
为了兑现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李哲开始挖掘其他可能的执行线索。5月30日,李哲依次给6名员工打电话,了解案情,寻找执行线索,6名员工给出的信息是:足浴中心停业前企业效益很好;岳某居住在市区的高档小区;亲属的生活条件均比较优越;孩子在优质学校上学。在对上述信息进行核实后,李哲与邓宏福商定后做出执行方案:对被执行人岳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同时给出两个方案,一是当日足额偿还拖欠工资,二是提供有稳定收入的亲属为其担保,7日内还款,到期仍不还款追究担保人法律责任。
6月6日执行员李哲依法传唤岳某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并准备实施报批拘留手续。电话里岳某却说,他在北京打工。李哲说,如果确认你并不在北京,欺骗法院,逃避履行法律义务,将构成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岳某马上说后天下午来法院。6月8日岳某来到法院,填写了《送达地址确认书》,但仍然坚持无钱偿还拖欠的工资,李哲和邓宏福将其带进本院羁押室,一个小时后,岳某的姐姐来法院,声称自愿作为其弟弟的担保人,一周后偿还拖欠的工资。随即办理了书面担保手续。
一周后,李哲给岳某姐姐打电话要求偿还欠款,岳某姐姐说人在外地,还不能还钱。执行员李哲耐心地释法说理,晓以利害,6月24日岳某姐姐将2万元打入法院账户。
由于2万元的工资款打入法院的一个账户里,根据执行案件一案一账户的要求,需将2万元进行6个账户的资金分配。6月28日,书记员邓宏福在网上银行账户系统中申请案款转移、执行局张超局长审批通过、院财务最后审核通过的同步操作,分别将个人工资数额打入6名企业员工的资金账户,至此,6名企业员工终于拿到了拖欠的工资。该案执结用时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