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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伟东就董晶事迹作出批示
来源:阜新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9-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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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3日,市政府授予董晶“见义勇为模范”称号颁奖仪式在市委会议中心举行。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裴伟东就董晶“凡人义举”的救人事迹作出批示。
  裴伟东在批示中指出,董晶同志“凡人义举”的救人事迹感人至深、令人钦佩、难得可贵,为全社会作出了表率、树立了榜样。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与平安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推动见义勇为精神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进一步唱响正气歌、传播正能量,为建设平安阜新、推进阜新转型振兴凝聚强大的精神力量。
  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一要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推动阜新转型振兴的高度,充分认识见义勇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加大对见义勇为工作的关心支持力度。二要采用多种宣传方式,运用多种宣传工具加大对见义勇为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崇尚见义勇为的社会氛围。三要将发展见义勇为事业作为争创“平安辽宁建设先进市”活动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各项活动,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四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救助、奖励和保护等工作,全面贯彻执行《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加强见义勇为基金管理、见义勇为人员回访和跟踪服务。
  颁奖仪式上还宣读了《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董晶同志“见义勇为模范”称号的决定》,颁发了荣誉证书及奖金。
  董晶作发言。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付志宏出席颁奖仪式并讲话。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一民主持颁奖仪式。
  市领导王东勋、陶桂芳、陈志宏等出席颁奖仪式。
  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企业干部职工代表参加颁奖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