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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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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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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了《关于第十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评选结果的通报》,阜新市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殊荣,系辽宁省获评的三家市级检察院之一。这是检察机关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的最高荣誉,是衡量检察机关开展群众工作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的奋斗目标。
  近年来,我院第五检察部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兄弟处室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始终把人民群众诉求摆在首位,不断改善接待条件,创新工作模式,提高接待水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为标准,充分发挥12309 检察服务中心“窗口”作用,立足控申职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着力在开展积案清理、重复访治理、控申案件办理、司法救助等方面下功夫,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阜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崇高的荣誉是肯定,更是鞭策和激励。阜新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用心用情办好“小案”,坚持“案结事了”,继续深入推进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制度,以“文明接待室”建设为载体,继续打造更有温度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努力创建更加亲民、便民的检察机关“文明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