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阜新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严厉打击逃避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监管行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防控监督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阜新疫防经发指办发〔2021〕47号)精神,决定对举报生产、经营进口冷链食品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行为的市民群众给予奖励。
对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即可举报。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贮存、销售、装卸、搬运直接从口岸或外省(非省内首站定点冷库)进入我市的进口冷链食品的。
(二)从省内各市一级冷库和二级冷库进入我市的进口冷链食品,未进入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备的冷库贮存,在仓房、车库、露天等其他场所存放,或在早市、农贸市场、农村集市等直接销售的。
(三)二级冷库对进口冷链食品未按有关要求落实专区存放的,管控目录清单货品(俄罗斯鲱鱼和鳕鱼)未设置独立贮存专区的。
(四)二级冷库出库的进口冷链食品,出库前未再次进行“批批检测、件件消毒”,未重新取得核酸检测、消毒证明和辽宁省冷藏冷冻食品安全追溯系统“追溯码”就上市销售的。
(五)食品生产经营者在进口冷链食品到达我市24小时内未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备的。
(六)食品生产经营者违规销售没有“三证一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辽宁省冷藏冷冻食品安全追溯系统溯源码)或者“三证一码”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的。
经查证属实后,予以举报人每起5000元以上奖金奖励。
举报电话: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418—5118315
阜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418—8822307
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418—7733848
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418—2892236
细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418—6325954
太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418—2482272
新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418—2650006
清河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418—6011235
阜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