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作为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目前,我国疫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但疫情尚未结束,国外疫情仍在蔓延,威胁仍然存在。为了保障青少年儿童的身体健康,降低感染风险,尽早筑牢免疫屏障,按照国家和省相关部署,我市将分阶段启动12-17周岁未成年人的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未成年人的接种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7月底前完成15-17岁人群的第一剂次接种;
第二阶段为8月25日前完成15-17岁人群第二剂次接种和12-15岁人群第一剂接种;
第三阶段为9月25日前完成12-15岁人群两剂次接种。
接种工作主要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提前为学生家长发放《致家长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告知书》和《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学校将学生信息做好登记后提交至辖区教育行政部门,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安排接种单位,学生或学生家长接到学校通知后到指定的接种地点接种疫苗。
我国目前青少年儿童接种的疫苗类型为2针剂灭活疫苗,接种间隔为3-8周。疫苗接种后,视个人体质及健康状况,可能出现接种部位疼痛、红肿和瘙痒,多数情况下于2-3天内自行消失;少数人群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短期内会自行消失,不需处理。
如果近期接种了其他疫苗,需要至少间隔14天再接种新冠疫苗。但如果出现外伤、狗咬等等情况,需要打破伤风或者是狂犬疫苗,不受14天间隔的限制。
疫苗接种工作是战胜疫情传播的最有效方式,不仅能保护个人,对保护家人和社会都有重要意义。 希望广大家长和青少年儿童积极配合,加入到疫苗接种的队伍中,共建免疫屏障,对自己负责,也对他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