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公示内容有疑义的欢迎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列举具体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署名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姓名;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举报受理电话0418-2889037 附:《2019年第五批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意见汇总表》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5日 2019年第五批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意见汇总表 一、合格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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