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19年6月25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6月25日-2019年7月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18-7723228(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418-7733235 通讯地址:彰武县中华路80号 邮 编:123200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关于彰武申远隆广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阀门配件铸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阜彰环审表[2019]15号 | 2019.6.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