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全市供暖报停时间截止至10月20日17:00时;
二、2022年收取供暖费用时间截止至10月31日17:00时,各供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期;
三、为方便群众办理收费、报停等事项,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各供热单位服务窗口每日工作时间8:00-17:00,节假日不休息;
四、前一个供暖期已办理报停的用户,如未办理恢复供热手续,视为继续报停,无需重复办理报停手续。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