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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企业招收就业困难人员可申领社保补贴
来源:东北新闻网
发布日期:202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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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先生:我是一家小企业的负责人,今年新招录的工人中有3名是就业困难人员,听说企业招收就业困难人员可以申领社会保险补贴,请问,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如何申领?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这位余先生的企业只要给这3名就业困难人员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就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我省自2006年开始执行此项政策,其间经过了几次调整和完善。目前,对招收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根据政策,对企业缴纳部分给予补贴,但个人缴纳部分不给补贴。因此,您企业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是根据您企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
  补贴期限为,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6个月,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也就是说,您企业享受的社保补贴政策,是从企业2021年招收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社保开始计算,总计享受期限不超过36个月。如果有就业困难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可按规定延长至就业困难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实行先缴后补,按照属地化原则,您可以到企业所在地的人社部门申领,办理要件和流程按照当地规定提供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