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药品领域主观故意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推动药品重点品种追溯体系建设……
近日,辽宁省药监局组织召开2022年药品生产监管暨生产领域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对我省药品生产监管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提出,要统筹做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及全年监督检查工作,综合利用国家探索性研究、省内监督抽检结果、投诉举报线索等信息,深挖案源,持续发力,严厉打击主观故意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加强疫苗、血液制品、集采中选药品、特殊药品监管,督促疫苗、血液制品生产企业按要求报告年度生产计划、报送停产报告等,进一步推动疫苗生产检验信息化建设及重点品种追溯体系建设等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监督实施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
会议要求,药品生产领域监管人员要提升监管能力,规范监管行为,聚焦不同类型企业违法风险,结合辖区内企业特点,精心研究检查策略,务求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防范风险,对涉嫌违法违规线索要依法固定证据,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及时总结风险问题处置经验,查找监管疏漏,完善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