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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建设
来源:阜新日报
发布日期:202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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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强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在细河区人民法院出庭应诉。此举是市司法局在全市率先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建设的创新之举,对全市行政机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具有重大意义。
  据了解,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实施后,市司法局第一时间出台《办理行政应诉案件工作规则》,明确行政诉讼案件职责分工、应诉流程等,积极致力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的建设。前不久,当接到人民法院应诉
通知后,市司法局按照法律程序,积极依法履行应诉职责,第一时间提交相关材料,主动接受司法机关的监督,并由相关负责人代表市司法局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建设的高效推进,体现了市司法局“司法行政机关更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工作理念和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创新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