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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沈阜对口帮扶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阜政办发〔2019〕30号)
来源:阜新市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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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新一轮突破辽西北发展战略部署和沈阜对口帮扶合作座谈会议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沈阜对口帮扶合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围绕所承担的重点任务,主动与沈阳市相关部门对接,制定合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并将工作成果按季度及时上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将定期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118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沈阜对口帮扶合作工作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新一轮突破辽西北发展战略部署和沈阜对口帮扶合作座谈会议要求,结合十二届市委常委会第142次会议和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精神,结合沈阜两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用足用好1500万元对口帮扶资金

按照沈阳市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要求,落实1500对口帮扶资金,切实做好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建立沈阜对口帮扶项目储备库,确保帮扶资金落到实处,发挥最大效益。(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二、加强干部培训交流和人才培养合作

两市继续开展互派干部挂职。我市选派10名干部到沈阳市挂职锻炼,学习沈阳先进工作经验。加强两市干部教育培训合作,沈阳市继续在市管干部理论进修班安排阜新学员插班学习。加强两市人才培养合作,利用沈阳高层次人才集聚优势,帮助阜新解决人才短缺问题,特别是在医疗卫生、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等方面,给予培训服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加强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方面合作

两市共同研究沈阳康平草原与阜新彰武草原连片治理方案,协同制定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和发展规划,加强在草原生态恢复、旅游开发、风沙防治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打造山水林田湖草沙于一体的辽宁北方绿色生态屏障,保护沈阳及周边城市的生态安全。责任单位:彰武县人民政府市文旅和广电局、市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管委会

四、加强两市装备制造产业配套合作

依托沈阳装备制造业的雄厚基础和广阔市场空间,发挥阜新在液压、铸造、硅砂深加工等领域的配套优势,加强两市在汽车零部件、大型机电设备、整机装备等重大项目领域的产业合作,着重推进阜新德尔、富国等企业与沈阳华晨、宝马、沈鼓、北重等大型企业开展配套合作。两市相关部门主动对接,共同研究支持政策,搭建企业对接交流平台,每年至少组织开展2—3次两地企业洽谈会,促进两市企业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开展配套合作。(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五、承接产业转移,共建飞地经济园区

以沈彰新城与沈北新区开展飞地经济园区协作试点为契机,积极推动我市飞地经济园区与沈阳相关园区开展合作共建,积极承接沈阳市产业转移,重点围绕化工、铸造等我市具有一定产业基础和集聚优势的产业,承接一批项目,为阜新产业转型升级增添动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六、加强对外开放合作

沈阳将阜新作为沈阳经济区特别观察员城市,邀请阜新参加在沈阳经济区举办的各项活动。阜新借助沈阳对外开放的窗口作用和平台优势,积极参与沈阳在对外交流、招商引资、赛事举办等方面活动,提升阜新对外开放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七、帮助阜新大唐煤制天然气进入沈阳市场

共同研究将阜新大唐煤制天然气项目纳入气化沈阳方案中,帮助阜新大唐煤制天然气项目与沈阳市重点用气单位达成实质性合作成果,帮助大唐走进沈阳燃气市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新邱区政府、大唐阜新公司

八、加快旅游一体化发展

一是以京沈客专开通为契机,加强两市在全域旅游和互为旅游目的地建设等方面的合作。两市旅游部门共同制定区域旅游发展规划,优化整合两市旅游资源,推进旅游合作项目建设,共同打造沈阜旅游精品线路。(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

二是两市旅游部门共同打造旅游合作平台,组织阜新旅行社与沈阳旅行开展合作,充分利用京辽旅游一卡通、京沈旅游一卡通、沈阳游客集散中心、沈阳旅游网等载体,吸引游客来阜旅游。(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

三是加强两市旅游和商务等部门对接,共同研究在沈阳中街、北市场等客流较大的商业街设立阜新一条街,帮助阜新推广阜新玛瑙、杂粮等特色商品和纪念品,在沈阳旅游景点设置阜新销售网点,让更多的外地游客了解宣传阜新。(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市商务局)

九、开展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合作

加强两市在重点项目建设上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合作,帮助沈阳解决异地占补平衡指标200公顷以上阜新市向沈阳市出让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价格要优于全省,同时,开通绿色审批通道,简化审批程序,沈阳市在选择购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时,应优先选择阜新市。(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十、帮助沈阳处置污泥

积极协调阜新污泥处置企业帮沈阳解决污泥处置问题,处理污泥量7万吨。(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阜蒙县人民政府、清河门区人民政府)

十一、打造沈阳菜篮子

发挥阜新农业资源优势,以彰武县为重点,围绕畜禽产品、乳品、油料、果蔬、粮食等产业链条,鼓励沈阳农产品加工和食品生产企业到阜新建设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着力培育一批成长性好、市场潜力大、科技含量高、品牌竞争力强的农业合作项目。两市搭建平台,促进阜新与沈阳开展农超、农批对接合作,借助沈阳市大型农产品市场、连锁超市等平台优势,将阜新果品、蔬菜、畜禽冷鲜肉、奶、蛋、谷物等特色农产品引入沈阳市场,将彰武打造成沈阳菜篮子(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彰武县人民政府)

十二、加强在信息技术领域合作共享

依托沈阳云计算、大数据、中小企业服务平台、跨境电商等信息资源优势,推进两市信息资源和技术共享,相关部门要积极对接,在信息平台建设、智慧城市建设、企业咨询服务和推进产业信息与智能化发展等方面加强合作,为阜新发展引入新要素、新动能。(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三、加强金融领域合作

充分发挥沈阳金控集团、股权交易所等金融平台优势,加强两市在金融政策、要素市场、金融信息、金融人才和金融风险防控等方面的对接合作,积极引进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在阜新设立分支机构,帮助阜新两县农信社在改制农商银行过程中引入投资者。推荐沈阳市产业基金、投资机构与阜新企业对接,为阜新企业直接融资提供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局

十四、加强医疗卫生领域合作

根据我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现状和患者诊疗需求,每年选送100名优秀卫生专技人才到中国医大及其附属医院、沈阳医学院及其附属医院、陆军总院、沈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与行政执行中心(沈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医疗机构,通过短期培训、挂职锻炼、定期进修等方式,提高医护人员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十五、加强科技领域合作

依托沈阳科技资源优势,积极推动我市高校、科研院所、各类企业与驻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骨干企业建立对口合作关系,鼓励两市开展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实现互利双赢。(责任单位: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