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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2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
来源:阜新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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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县医保局,五区人社局,各县(区)财政局,市医保中心:

 

  为了保障和促进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持续稳定发展,根据辽宁省医疗保障局、财政厅、税务局《转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辽医保发〔2022〕10号)精神,结合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资金运行情况,将我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由90元/人/年调整为130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