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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基层全科社会网格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来源:阜新市民政局网站
发布日期:202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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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网格员队伍管理,激发调动全科网格服务活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网格员队伍,根据《关于全市基层全科网格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关于全市基层全科网格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符合《关于全市基层全科网格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关于全市基层全科网格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规定的社会网格员。

  二、考核方式

  采取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网格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选优的主要条件,当社区“两委”委员缺配时,可优先从优秀专职网格员中选聘。

  三、考核内容

  1.网格长(一、二级)考核(100分)

  重点考核网格长履行网格服务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情况。具体包括:

  (1)科学划分网格,合理安排网格工作人员,确保网格管理责任明晰(30分)。网格职责不清、网格人员、责任分工不明,每少一项扣10分。

  (2)对网格上报的各类信息进行梳理、分类(10分)。信息档案混乱不明晰扣5分,未建立档案扣10分。

  (3)及时发现上报网格风险隐患情况(20分)。网格内重大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苗头,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等风险隐患应该发现没有及时发现并上报,发生影响安全稳定问题的,该项不得分。

  (4)协助相关部门落实服务管理事项情况(20分)。按照网格服务管理事项清单,对组织、宣传、统战、政法、信访、公安、民政、司法、人社、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利、卫健、应急、退役军人、营商、市场监管、煤炭、妇联等专业部门及水电气热等民生保障服务企业需要在网格落实的基础信息采报、情况反映等相关事项,不配合、不协助、不落实,每发生1起扣5分。

  (5)对社区网格管理服务相关业务进行培训和指导,向各级网格员传达上级相关文件,召开研判分析会,听取各级网格工作开展情况,了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20分)。每少一项扣5分。

  (二)网格员(三、四级)考核(100分)

  根据全科网格运行情况,对社会网格信息“报送率”、专业网格事件“处置率”、相关部门事件“办结率”等管理规定进行全面细化量化。考核由出勤天数、走访巡查覆盖率、上报信息量、办理效率等部分组成。实行按月倒扣考核得分,具体包括:

  1.出勤天数(30分)。网格员实行在指定地点集中(报到)、在网格内流动办公的工作方式。每周出勤天数不少于5天,每发现少一天扣2分。

  2.走访覆盖率(30分)。每季度至少走访网格内居民家庭、出租房屋、企业单位一次,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网格情况,其中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点区域等,每周至少走访一次以上,覆盖率达100%。未按要求走访的少一次扣2分。走访率低于80%扣10分,低于50%不得分。

  3.上报信息量(20分)。每月新采集上报或动态更新的信息不少于5条,每少一条扣4分,扣完为止。

  4.办理效率(20分)。按规定时间要求完成网格长交办事项的,得20分。每发现一件超期办理的扣5分,扣完为止。

  四、考核加分

  网格员通过采集上报的以下事件信息,经街道及区县民政局核实确认进行加分。

  (一)事件信息范围

  1.各类涉及国家安全、政治安全的信息; 2.各类邪教组织聚集、滋事,非法活动信息;3.各类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信息;4.各类可能引发越级访、非访的信息;5.各类可能危害社会治安的信息;6.各类利益群体活动信息;7.各类违法犯罪可疑行为及线索信息;8.各类环境污染行为,环境卫生,社区(村)管理信息;9.各类公共卫生事件(集体中毒、动植物疫情)信息;10.各类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信息;11.各类扰乱经济秩序(高利贷、非法集资、非法传销)行为信息;12.各类地下加工厂、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无证照经营等非法经营信息;13.各类矛盾纠纷和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的信息;14.有关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信息及社区矫正人员脱管、重新犯罪等信息;15.全体紧急、应急类民生问题。

  (二)奖补标准

  按时间信息重要程度进行奖补,对第一时间内采集报送的时间信息,原则上按照一般信息2分/条、较大信息6分/条、重大信息10分/条的标准进行加分。

  一般信息:指具有低风险,但需及时妥善处置化解的各种信息。

  较大信息:指具有中风险,如果不及时制止、处置,可能造成重大影响,产生较大损失的各种信息。

  重大信息:指具有高风险,如果不及时制止、处置,可能造成重大影响,产生重大损失或损害的各种信息。

  五、考核结果

  综合考核结果分优秀(90分以上),良好(89-80分),合格(79-60分)和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二级以下优秀网格员比例不超过本级网格员总数的30%。

  六、考核管理

  由区县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同组织、政法、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对网格员进行考核。

  (一)对网格长激励:由区县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得分排名情况,对优秀网格长予以表扬。

  (二)对网格员激励:网格员连续2个月考评分低于80分,全年三次低于80分的,由街道(乡镇)取消网格员资格,报区县民政局备案。

  (三)网格员离职:网格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承担工作任务或不能从事网格员工作时,应当提前30日向社区提出离职书面申请。

  (四)网格员解聘:网格员在合同期限内,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治安处罚以上处罚的,予以辞退;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辞退;因不胜任工作当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本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阜新市民政局

  2023年2月6日

  阜新市基层全科社会网格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