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住宅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市场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物业管理条例》《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阜住建房管〔2024〕53号关于印发《阜新市住宅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