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为加强我市建筑垃圾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阜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阜新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阜新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住建局关于印发《阜新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阜新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试行)》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