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落 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开展环境 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行动,治理了一批环境安全隐患,取 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效。一季度,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 天数达82天,同比增加14天,全省排名第4位。
市生态环境局强化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修订完善《阜 新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建立联动机制,与沈阳、锦州、朝阳3个相邻城市签订应急 联动协议,提升我市环境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并落实“网格 化”监管,逐步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化、责任化、规范化、 标准化,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生态环境领域安 全生产任务。
在具体工作中,市生态环境局推进环境安全风险隐患 排查整治,工作人员深入阜新氟产业开发区涉危险废物企 业,开展专项检查,结合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对园区内 31家企业进行专项帮扶检查,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指导帮 助企业进行整改,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在开展生态 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该局以重要环保 设施企业为管理和服务对象,先后对102家企业进行现场 指导服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助力园区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此基础上,市生态环境局做好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监 管,由环境执法人员深入各产废单位全面开展监管,帮助 各医疗机构联系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做到日产日清,实现 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安全。
为助力企业发展,市生态环境局还积极做好重点时段 工业企业帮扶工作,对全市20家重点涉气企业执行24小 时驻厂制度,对47家重点涉气企业开展不间断巡查,对410 家一般涉气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大气污 染问题,有效降低重点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