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咱们检察院了,真是人民的好检察官。"被救助人吴女士在领到国家司法救助金的时候,流下激动的泪水。
吴女士住在太平区水泉镇塔子沟村,身患多种疾病,进行过一次手术,丈夫因病去世,儿子在外地打零工,每个月依靠儿子给的生活费勉强维持生活,没有其他的收入来源,还需自己缴纳养老保险。
屋漏偏逢连雨天,2016年4月21日,吴女士与黄某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吴女士受伤,经太平区人民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黄某某本应于10月10日前一次性赔偿吴女士8000元,但是黄某某没有赔偿能力,无法进行赔偿。
为加大对农村困难妇女的救助帮扶力度,2022年2月,太平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来到水泉镇塔子沟村吴女士家中,了解她的身体情况、家庭情况,并全面梳理救助线索,启动救助工作程序,积极协助其提交书面救助申请、生活困难情况等证明材料。
在核实情况后,太平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吴女士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对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5月24日,检察干警将8000元司法救助金送到吴女士手中,吴女士握着检察官的手,嘴里不停的说着感谢的话。
接下来,太平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全国妇联开展的"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围绕"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均应当及时提供救助帮扶"这一目标,着力优化妇女生活和发展的社会环境,彰显检察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