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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201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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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文旅厅《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阜新市文旅广电局统一部署和工作安排,阜新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认真开展文化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工作。
  1、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管。要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禁止接纳未成年人,实名上机,悬挂证照、未成年人禁入标识、禁烟标识,营业期间保持安全出口、安全通道畅通,禁止吸烟,不得违法经营。
  2、加强娱乐场所监管。一是严查无证经营、超时营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二是要求各场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将《娱乐经营许可证》等证照悬挂于场所显眼位置,做到亮证经营;三是要求场所注重环境卫生,用品及时消毒。
  3、强化旅游市场监管。一是加强旅行社监管。要求各旅行社不超范围经营,不低价招徕旅游者,不虚假宣传,签订购物协议,严把老年团的身体健康状况,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等。二是加强景区治理。按照“创城”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对海棠山风景区、黄家沟风景区等旅游景区进行了安全检查,重点对景点相关设施设备、消防、人行步道、环境卫生等进行了检查。
  自行动开展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400余人次,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153家次、娱乐场所227家次、旅行社15家次、旅游景区24家次。通过执法工作的开展,有效规范了我市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