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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十大案件震慑违法行为
来源:阜新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9-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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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年初以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效措施,以“四个最严”为抓手,围绕全市“食品安全建设年”等活动,不断加强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保健品和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震慑违法人员,维护市场秩序。截至5月底,已查办了较为重大违法案件10件,案值近10万元,涉及食品、药品、保健品、商标、广告等领域。
  为做好此项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制定整治方案,组成8个督导检查组,通过实地检查、双随机抽查、飞行检查、地毯式巡查等方式,深入城区市场、农村集市和城乡结合部,重点检查食品批发市场,大型商超、药品生产企业、单体药店、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集中整治“三无”、山寨及五毛食品、过期食品,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乳制品、肉制品、学生食品、网络订餐、互联网制售假药、中药饮片、无证经营使用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添加等违法行为,消除大型娱乐场所设施安全隐患。其中,在彰武县、太平区查处5家药店销售假药案,依法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对药店负责人给予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今年3月,太平区翟某采用当面告知的方式,引导老年消费者到某中心免费健康体检。在其过程中讲述某品牌高电位治疗仪可以净化人体血液,治疗慢性病。据调查,该品牌高电位治疗仪适用范围是“在医护人员的指导下使用,用于缓解失眠症状,不具有治疗疾病的疗效”。当事人在对使用该仪器进行康复体验的过程中采用了虚假宣传的方式,误导消费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健康体验服务中心进行立案查处。
  此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广告法》对2家发布违法广告行为进行查处,责令其清除违法广告;依据《产品质量法》对新邱区1家家具厂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床头柜行为进行查处;依据《商标法》对彰武县1家汽车玻璃店销售假冒“福耀”商标汽车玻璃行为进行查处,并依法没收侵犯商标专用权玻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