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构筑全民安全防线
市长 张成中
今年6月是全国第十八个“安全生产月”,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深入宣传、压实责任、全民参与,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市实施办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最大限度地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必须扎实开展安全科普宣传。要精心组织安全生产主题宣讲、安全警示教育、安全知识竞赛、安全宣传咨询、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等各项活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安全生产宣传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等活动。切实组织各类群体参加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培训,让安全意识扎根于每个人心中,让安全工作贯穿于生产活动各个方面。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必须突出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要深刻吸取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建设,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全面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电气火灾、交通“两客一危”、建筑市场监管与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以及特种设备、城镇燃气、农机、电力、旅游、民爆物品、院校实验室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以消除隐患的实际行动,守住安全底线。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必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深入贯彻《辽宁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实现抓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按照属地、分级和“三个必须”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坚持靶向发力,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必须加大安全监管力度。要科学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制。要充实县区安全监管执法力量,配齐配强乡镇(街道)安全监管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基层执法人员能力。要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检查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等制度。要严格执行“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加强有关部门协调联动,最大限度地发挥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制度的警示震慑作用。要积极构建安全生产与保险业良性互动机制,在重点领域推行“安责险”。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必须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要运用物联网、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推进高危企业远程感知预警系统建设。加快构建信息共享互通机制,推进应急指挥信息化平台建设,促进信息化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应用。推广应用井下机器人,建立智能化采掘工作面。推进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完善煤矿防治冲击地压监测预警系统。推广应用危险化学品泄漏遥感探测、罐区紧急切断和危险化学品运输动态监控等先进技术装备。加快“两客一危”车辆安装防碰撞设备、驾驶人智能监控报警装置。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必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要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为基础,积极推进森林消防、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应急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快完善应急救援资源数据库建设,抓好应急演练,统筹调度应急救援资源,加大救援装备经费保障力度,不断提升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能力。
安全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谋发展必须谋安全,保发展必须保安全。全市上下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共同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