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厂中厂、园中园”安全生产工作,压实租赁双方安全生产责任,督促企业全面辨识管控“厂中厂、园中园”互相叠加的安全风险,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按照《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异地交叉集中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应急局组织开展全市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厂中厂、园中园”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一是重点检查出租单位和承租单位是否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二是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检查出租单位和承租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三是检查出租单位是否存在将厂房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及明令淘汰、限制类项目;四是对出租方是否牵头排查、公示覆盖整个“厂中厂、园中园”的安全风险管控责任等方面进行检查。
通过开展本次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压实租赁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为全市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坚实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