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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义务 汨罗法院两天拘两人
2024年01月24日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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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8日-9日,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两天内对两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分别采取了拘留措施,高效执行,以强制措施维护法律权威。

  欠债躲往外地多年 “躲猫猫”终被擒

  被执行人兰某向江某借款70000元,并出具借条约定月息1分,兰某偿还5400元后未再还款,江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剩余本息。法院依法判决兰某偿还江某借款本金70000元及利息28000元。判决生效后,兰某依旧未还款,江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月8日中午,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得知被执行人兰某已回老家,立刻驱车前往大荆镇,并与大荆镇派出所民警配合,成功将被执行人兰某控制。将兰某带回法院后,执行法官对其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兰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汨罗法院遂对兰某采取拘留十五日的措施,并于下午3点将其送至拘留所拘留,这也是该院2024年首次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

  态度强硬拒不履行 被拘十五日

  因需资金周转,狄某向杨某借款200000元,并出具欠条。而后杨某多次催讨无果,遂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狄某向杨某偿还本金200000元。狄某还款6000元后,未再还款。沟通无果后,杨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1月9日上午,执行干警到被执行人狄某家中将其传唤至法院并进行谈话。因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且态度强硬,汨罗法院遂决定对狄某司法拘留15日。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事关当事人胜诉权益的最终实现,汨罗法院始终对逃避执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保持“零容忍”态度,用足用好司法惩戒措施,积极与公安等机关联动,畅通被执行人提供线索渠道,重拳打击逃避执行、拒不执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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