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白沙镇建立“红黑榜” 营造诚信社会环境
今年来,清水县白沙镇建立了“红黑榜”公示通报制度,通过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引导广大群众树立诚信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该镇推行的社会信用“红黑榜”,是将辖区范围内的个人、企业、团体等主体,按照信用评分标准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分类和公示。对于信用评分较高的主体,将其列入“红榜”,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对于信用评分较低的主体,将其列入“黑榜”,进一步强化监督,以限制其从事某些活动,限制其获取公共资源等方式落实惩戒措施。同时,对于严重失信的主体,依法追究其责任。
这一制度的实施,有效地提高了群众和企业、社会团体的诚信意识,推动白沙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上一篇文章: 三门峡市湖滨区2023年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
●下一篇文章: 打击虚假认证 规范认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