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布违规 办学场所“黑名单”(2024 年第二期),并 建议家长主动远离此类场所,有效避免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为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 领导小组做好2024年暑假期间校外培训 治理有关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 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切实减轻学生假期 负担,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度过平安、愉 快、有意义的假期,近期,市教育局会同 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执 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暑假期间规范校 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查 获一批违规办学场所并向社会公布。
此次公布的违规办学场所共 13 家, 分别为:海州区常青小区 2 号楼、挂牌为 自习室的无证照补习班,东芳温泉小区9 号楼、挂牌为托管班的无证照补习班,实 验小区3号楼、标称自习室的无证照补习 班,西华园小区 4 号楼、挂牌为托管班的 无证照补习班,西山小区 8 号楼、挂牌为 自习室的无证照补习班,祥宇上品小区 和平路中段、挂牌为自习室的无证照补 习班,宁泽园小区15号楼、挂牌为自习室 的无证照补习班,细河区圆梦园小区院 内、未挂牌的无证照补习班,清华园小区 院内、未挂牌的无证照补习班(共2家), 银通小区东门墙外校外托管班,阜新蒙 古族自治县团结街临街网点无证照补习 班,清河门区新区路南侧自建楼、未挂牌 的无证照补习班。这些违规办学场所均 因违规开展学科培训而被取缔。
市教育局提醒,广大家长要主动远 离违规办学场所,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 害,为孩子营造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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