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和谐劳动关系的“守护者”——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科长李伦
他是工地的常客,和农民工打交道最多;他的足迹遍布城市的各个角落,有劳动保障违法的地方,就有他的身影;他把为民服务的情怀落实到劳动保障监察的每一件工作中,为劳动者撑起维权的一片天空。他就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科长李伦。
2月的天气乍暖还寒,李伦又带领队员奔走在各个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签了吗?”“农民工专用工资账户开通了吗?”……每到一处,他都为用工企业和劳动者耐心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指导用人单位规范农民工工资管理和支付行为,督促施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为了尽可能减少劳动纠纷,李伦把走访企业,宣传政策法规作为监察科的日常工作之一,他们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为企业负责人和劳动者送去劳动用工指导手册、政策法规等宣传材料。“通过执法检查和普法宣传,规范施工单位的用工行为,提高劳动合同签订双方的法律意识,不仅能增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实效性,也能有效避免劳动用工纠纷的发生。”李伦说。
劳动监察工作,一头连着劳动者,一头连着用人单位,被称为社会矛盾的“减压阀”。从2002年走上劳动监察工作岗位开始,李伦承担了大量的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处理工作。他想农民工所想,急农民工所急,特别是解决因农民工讨薪导致的突发事件,他总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帮助农民工讨回薪资时,他必须亲眼看见企业负责人把钱发放到农民工手中才放心。来自湖北的刘广生曾在东梁某矿打工,辛辛苦苦几个月工作下来,老板不但没给工钱,还把他赶了出来。身无分文的刘广生回不了家,连吃饭住宿都成了问题。无奈之下,刘广生走进了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看着刘广生斑白的双鬓和企盼的眼神,李伦的眼睛湿润了,他当即从自己的包里拿出钱来让他吃饭。随后会同监察人员赶往刘广生务工的企业。经过一下午的交涉,终于为他讨回了全部的工钱。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劳动者是有尊严的。劳动者的利益无小事,在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就需要我们站出来,勇于担当,敢于执法,成为他们合法权益的守护者。”工作中,李伦深知农民工的辛苦,他始终带着一份热忱和一身正气奔走在为农民工维权的一线。2018年1月,9名四川籍农民工被市内某建筑装饰公司恶意拖欠工资4.8 万元,多次催要均被拒绝。李伦带领队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该企业负责人始终不予配合,电话全天关机,音信全无。眼看春节一天天的临近,9名农民工连回家过年的路费都没有。李伦和监察人员来到该企业办事处协调,法人代表刘某恼羞成怒,找来一伙人叫嚣道:“谁敢要钱,我就打谁!”。面对失去理智的刘某,李伦冷静地让所有在场人员离开,他一边稳定刘某情绪,一边循循善诱向其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苦口婆心做其思想工作。在近3个小时的说服教育下,刘某终于心服口服,现场将9名农民工工资全部予以兑现,当晚9名农民工顺利登上返乡的列车。
为积极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李伦积极探索农民工治欠保支新思路,不断完善和落实我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他组织制定了《阜新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重点工作“三金三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在建工程项目“人盯人、人盯项目”制度,落实监管责任,明确责任人,完善建设工程项目台账,逐个项目建档立卡。对全市年度新建在建项目,全部签订劳动合同,全部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用工管理、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设立维权信息公示牌,全部落实按月足额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不断推进全市建立应急周转金、维稳金制度。2020 年,全市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达到5209万元,账户余额达到7693万元,充分发挥了周转金和维稳金在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有效促进了全市劳动关系的和谐,维护了社会稳定。2020年,李伦所在的部门接待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91 件,为500余名劳动者讨回薪资335.84 万元。欠薪案件数、讨薪人数、金额同比分别下降12%、42.9%、73.3%。在全省年度工作考核中,劳动监察科连续两个年度被评为A级。
多年的劳动监察工作,李伦凭借着对劳动监察事业的执着追求和敬业精神,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无私奉献的时代内涵,诠释着法律的公正和尊严,传递着人间的真情和温暖。“劳动监察是一项以保障民生为中心的工作,虽然工作忙一些,但能够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让我感到非常光荣,能够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奔走,使我随时充满正能量。”李伦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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