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市长质量奖的决定(阜政发〔2019〕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辽政发〔2014〕3号)、《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意见》(阜政发〔2014〕9号)和中共阜新市委、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阜委发〔2018〕5号),树立现代质量管理先进典型,激励和引导企业追求卓越绩效,打造知名品牌,提高产品竞争力,根据《阜新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和《阜新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市政府决定,授予彰武县联信铸造硅砂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2017年度市长质量奖(名单见附件)。
希望获奖企业再接再厉,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品牌竞争力,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阜新转型振兴再立新功。全市广大企业要学习借鉴获奖企业质量先进经验,应用先进标准,培育知名品牌,塑造竞争优势。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质量品牌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围绕“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总要求,开拓创新,砥砺奋进,为实现我市转型振兴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7年阜新市市长质量奖企业名单
阜新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7年阜新市市长质量奖企业名单
1.彰武县联信铸造硅砂有限公司
2.阜新市万达铸业有限公司
3.辽宁中天安维电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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