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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高”显威力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2020年07月28日来源: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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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太平法院通过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郑某、吴某生活工作处处受限制,主动联系法院提出解决措施,该案现已全部执结完毕。
    被执行人郑某、吴某系夫妻关系,2015年二被执行人从申请执行人杨某处借款35000元(借款当日杨某收取所谓利息2500元),二被执行人实际借款本金32500元。借条约定还款日到期后,二被执行人未如期还款,杨某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郑某、吴某一次性偿还杨某借款本金32500元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方联系郑某、吴某,但均未取得联系,对二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进行调查,郑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吴某名下有两台轿车及一处房产,执行法官依法对以上财产进行查封,车辆均有查封且查询不到车辆踪迹,房产也处于抵押查封状态,以上财产均不宜处置,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同时将二被执行人纳入限制高消费。
    今年6月下旬,执行法官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来电的正是从为露面的吴某,因其被限制了高消费,无法乘坐飞机和高铁,才知道了挑战法律不还钱的严重性,也体会到了被“限高”后自己生活工作处处受限制的尴尬局面,经过协商,被执行人一次性偿还了全部欠款。法院也及时的解除了对被执行人的限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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