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质量奖:阜新地产优秀企业的标杆
来源:阜新日报
发布日期:202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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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政府名义设立质量奖,是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为提高企业竞争力和产业竞争力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2001年,我省设立辽宁省质量管理奖,2009年,经省政府同意,辽宁省质量管理奖升格为辽宁省省长质量奖,截至2019年底,辽宁省质量管理奖和辽宁省省长质量奖共评定12届,阜新市有1家企业获得“辽宁省省长质量奖”。
2002年,我市设立阜新市质量管理奖,2016年,经市政府同意,阜新市质量管理奖升格为阜新市市长质量奖,阜新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阜新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依法设立的阜新市最高质量奖项,是市政府授予实施卓越绩效管理、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对阜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组织奖励。为保证评定工作质量,提高市长质量奖的影响力,更好地发挥标杆示范作用,从 2018年开始,我市把市长质量奖的评定范围从单一的工业产品生产企业扩展到生产、服务、工程等多个领域;制定了市长质量奖评定实施细则;邀请国家知名质量管理专家对全市相关企业进行卓越绩效标准宣传贯彻培训;由辽宁省省长质量奖评审专家库中的评审专家全程参与;通过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实行资料审查、现场评审、公示评议3次;面向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 1 次。突出先进性,注重代表性,保证了评定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社会各界关注度普遍提高,企业质量意识普遍升温,越来越呈现出申报数量多、行业分布广、民营企业参与度高等积极变化。截至目前,全市共评定阜新市质量管理奖14届,25家企业获奖;市长质量奖4届,9家企业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