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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开展有关补助、资助和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0-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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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有关补助、资助和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辽人社明电〔2020〕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文件要求开展各类补助、资助和奖励申报工作,并于2020年2月7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到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其他要求:
  1、所有纸质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并放在独立档案袋内,报送时提供申报人身份证原件、各项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所有原件不保留,当天审核后交还个人。
  2、辽西北地区引进的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正式聘用合同的人才需提供的申报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
  (3)省外引进人才需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户籍地养老保险缴纳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承诺书(承诺5年内不主动单方面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或劳动合同关系)一式两份。
  3、相关政策文件可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查阅、下载。
  联系人:谷 扬   李 昂
  联系电话:2680177  2680166
  电子邮箱:lnfxsck@163.com
  地址:阜新市中华路东段人力资源大厦6楼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