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司法厅认真履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加强证明事项清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不断完善执法体制机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执法协调监督、提高执法队伍能力、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亮证执法 让行政权力公开透明
“您好,我们是昆明市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请您出示证件配合我们检查。”自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来,“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已成为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工作的必要程序。
省司法厅严把入口关,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通过网上考试合格后方能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严禁无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
同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把行政执法信息“晒出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晒权力家底”,进一步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让执法更透明。
加强监督 让行政执法规范有序
昆明市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某手工装订图书现场检查时,发现负责人田某未能提供印刷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全程拍摄记录并依法进行扣押,做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省司法厅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行政执法念“紧箍咒”、穿“防护服”。
省司法厅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同时建立工作台账,通报评查结果,确保整改到位,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
柔性执法 让行政执法体现温度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收到玉溪市污染源在线数据信息中心移交的材料显示,某公司存在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在针对企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的同时,积极探索柔性执法新机制,深入企业内部进行指导帮扶,协助排查超标原因,在不到3个月时间内,实现企业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通过“执法+服务”工作模式,最终达到惩戒威慑到位、企业认识到位、环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的目标,凸显监管执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的工作成效。
面对生态环境领域保护监管执法问题,省司法厅全面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委省政府“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加强行政执法指导协调,改进执法方式,创新探索柔性执法方式,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不断提升群众和市场主体的认同感、获得感。
今年6月,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在行政执法中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指导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创新执法方式,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完善行政执法监管模式,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减证便民” 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
针对办事提供证明材料难的问题,省司法厅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加强证明事项清理,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优化办事程序,不断优化云南省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减少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提高基本证照凭证效力,省政府印发《关于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的决定》,对各类证明材料全面清理,决定取消证明事项356项,保留基层证明事项6项,保留行业证明事项166项,作为全省通用的基本证照凭证50项。
2021年,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要求,制定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分2批次公布全省125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要求各地各部门制定工作规程,强化信用监管,加强风险防控。2021年,云南省实行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办件量已达38706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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