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氟产业开发区企业的安全环保生产经营理念,持续推进阜蒙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近日,阜蒙县公安局内保大队全体民警深入氟产业开发区开展宣传,向园区企业宣传讲解环境污染相关法律法规,并召集园区企业负责人签订了《化工企业环保责任状》,确定企业主要领导是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环境保卫工作全面负责。
同时,内保大队还将定期组织环境保护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定人、定责、限期整改并做好记录。对发现危及环境、水体的紧急情况要立即停止作业,消除隐患。对危险废物等材料的堆放,应有防水、防雨和防风措施,做到下垫上盖,并派专人管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此次入企宣传活动,共向氟产业开发区 27 家化工企业发放宣传单 200 余份,在园区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标语 6 条,将《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带到了园区企业每一位负责人身边,为确保实现“竣工一项工程,造福一方人民”理念、确立企业良好形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