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运用辽宁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系统对辖区危货运输企业危险货物运输信息检查时,阜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道路货运执法大队发现我市个别运输企业在运输过程中存在有轨迹无运单情况,对多家车辆确属维修、检测、年审、空车前往装货或空车返程等未实际承运危险货物的企业予以约谈并督促整改,对承运人未按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的罚款。同时,对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电子运单使用率。
目前,我市危货运输车辆接入辽宁省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达到100%,实现运营车辆全覆盖。今年1—4月份,全市危货道路运输企业累计上传电子运单52461单,企业电子运单覆盖率达到100%。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聚焦危货运输车辆电子运单规范应用,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压紧压实压细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控和动态监控,不断推进企业规范化经营,为有效提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运营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