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县支行、市本级各粮食收购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辽粮发〔2022〕97号),着力抓好2022年秋粮收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切实增强秋粮收购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受今年强降雨影响,我市出现了有气象记录的51年以来最大降水量,至使部分农田出现了减产的情况,但由于市委、市政府及时采取抗灾救灾保生产的有力措施,最大程度减少病虫及渍涝灾害造成的损失,使我市粮食生产在大灾之年也喜获丰收,粮食产量仍有望超过50亿斤。请各县(区)、各单位把秋粮收购作为当前粮食流通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坚决守住“种粮卖得出”的底线,做好端牢中国饭碗的实际行动。
二、创新措施,抓好市场与政策两个收购
各县区、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市场化理念,认真做好收购仓容、资金、运力等保障工作,整合多种资源,着力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要进一步深化粮食产销合作,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拓宽粮食购销渠道,引导粮食企业入市收购,要指导粮食企业加强与铁路、公路、水路运输需求对接,着力提升粮食物流效率。要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实施“六大提升行动”提升粮食收储保障能力,推动实现优粮优价、优粮优销。要严格执行质价标准,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不得拒收符合标准的粮食,保护好种粮农民的利益。同时,各县区要认真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按照《关于做好粮食收购资格备案信息化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辽粮发[2022]78号)要求,强化粮食收购资格备案信息化管理,简单备案事项办理流程,切实提升全市粮食收购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践行宗旨,增强为农为企服务意识
各县区、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对接农民售粮需求,强化举措、优化方式,让农民卖“明白粮”“舒心粮”。要优化收购现场服务,督促粮食企业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购品种、质量要求和价格标准,必要时早开门晚收秤,做到随到随收。要积极推广“互联网+”收购,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让售粮农民少排队、快售粮。要充分利用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开展清理、干燥、储存、加工、销售等服务,帮助农民减损增收。要引导鼓励企业与粮食种植户开展深层次合作,通过订单收购、代储代销等方式,建立健全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长期合作机制。同时,要积极开展粮食节约行动,落实好节粮减损各项举措,减少各环节粮食损失浪费;要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雨雪等极端天气,指导农户科学储粮,积极推广新型装具,搞好技术培训和服务;开展绿色仓储提升行动,推动仓储技术创新升级,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储粮技术,在确保粮食储存安全的基础上,促进优粮优储,提升粮食保质保鲜储存水平。要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和当前疫情多点散发的形势,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减少疫情对工作的影响。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推动粮食流通行业安全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防范重特大粮食储存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统筹协调,全力做好粮食保供稳价各项工作
当前市场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多,形势变化快。各县区、各单位要持续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密切跟踪粮食市场动态,随时调度和掌握购销情况,紧盯重点地区、重点时段和重点环节,适时加大监测频率和力度,充分发挥监测预警效能。要扎实做好收购进度统计和价格监测等工作,定期开展农户存粮专项调查,及时了解农民售粮进展情况。要强化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要健全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机制,及时向社会发布粮油供求、购销、价格等信息,引导农民适时适价售粮、企业均衡有序收粮。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主动发声、回应关切、正面引导、稳定预期,尽量规避因市场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要抓好粮源组织调度,扎实做好粮食加工、储运、配送、供应等各环节工作,确保粮食市场供应充足和平稳运行。要持续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应急机制,切实提升应急保供能力。要指导企业做好储备轮换工作,把握好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储备轮换时机、节奏,充分发挥储备调节作用,进一步增强协同效应。
五、严格执法,切实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各县区、各单位要不折不扣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要求,持续强化粮食流通监管,坚决做到监管全覆盖、无遗漏,确保良好收购秩序。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大“四不两直”执法和“飞行检查”力度,充分发挥“12315、12325”监管热线作用,从速从严从重查处违规定点、以陈顶新、以次充好、先收后转、虚假收购、不规范定等定价、拖欠粮款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压级压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营造诚信经营、公平交易的市场环境。要大力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确保粮库信息系统和省级平台、国家平台互联互通。要持续巩固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成果,组织秋粮收购专项检查,适时宣传专项行动成效,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强化警示作用,惩一儆百,增强震慑。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秋粮收购工作顺利开展
各县区、各单位要不折不扣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要求,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强化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切实承担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确保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上下联动、协同发力,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分解任务,细化责任到人。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田间地头和收购一线,全面了解农民和各类市场主体诉求,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改进完善政策措施。如遇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报告。
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阜新市财政局
阜新市交通运输局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阜新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阜新监管分局
2022年 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