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改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实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增强收费政策透明度,根据国家、省、市价格政策调整变化情况,现将《阜新市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清单》所列收费项目共10项(详见附件),其中省管4项;省授权市管6项。目前我市无市级政府定价涉企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政审批前置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二、《目录清单》以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市场调节,由供需双方依据合同协商议定收费标准。
三、《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等及时更新目录清单相关内容,并向社会公布。
四、本通知所附目录清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关于重新公布阜新市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阜发改价费〔2021〕6号)同时废止。
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