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中、省直驻阜各单位:
现将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辽人社发〔2024〕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新市财政局
2024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辽人社发〔202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