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信用阜新网站!今天是
无障碍浏览
  |   网站声明  |   关于我们  |  
市司法局全面加强“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  “小平台”发挥“大作用”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1-14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加强“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措施。近年来,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将其打造成“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实体平台、延伸司法行政工作的服务平台和汇聚社情民意的联系平台”,有效打通了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目前,全市共建成“村民评理说事点”619 个,“居民评理说事点”191 个,全市行政村(社区)实现全覆盖,2021 年,共化加强“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措施。近年来,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将其打造成“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实体平台、延伸司法行政工作的服务平台和汇聚社情民意的联系平台”,有效打通了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目前,全市共建成“村民评理说事点”619 个,“居民评理说事点”191 个,全市行政村(社区)实现全覆盖,2021 年,共化解矛盾纠纷 6967 件、解决各类诉求 2000 余件,推动其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
  聚焦健全机制 夯实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平台
  2021 年,市司法局建立每周排查机制,调解员每周进行 1 次走访排查;建立信息线索收集机制,组织 8000 余名信息员收集纠纷信息线索通过咨询电话和评理说事微信群及时接收群众诉求;建立半月公开评理说事机制,说事点每半月召开1次评理说事会,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通道,完善纠纷风险预警评估机制,为基层群众搭建说事、议事、调事平台。
  截至目前,全市“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共收集邻里矛盾、土地纠纷等各类与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信息线索7050余条,通过及时梳理,使一大批群众反映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开展线上评理说事620余件,化解矛盾纠纷数量连续两年大幅提升,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矛盾不激化、不上交。
  聚焦普法宣传 构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体平台
  市司法局把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贯穿“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工作始终,印发了《阜新市司法局2021年加强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普法宣传工作计划》,线上线下协同发力,把普法工作融入评理说事工作实践。
  通过评理说事微信群及时推送普法宣传案例和法律知识,印制张贴“慧评理”二维码宣传海报 1000 余份,引导居民登录“慧评理”微信小程序线上普法宣传平台自主学法用法,并通过“慧评理”在线解决群众诉求 527 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4910 余次,现场发放《民法典》等普法宣传手册万余册;培养法律明白人1444名,利用“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法治宣传图书角、大喇叭等形式,宣传解读民法典中有关土地、婚姻家庭、财产继承等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引导村(居)民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聚焦优化服务 开拓延伸司法行政工作的服务平台
  为推动各县(区)司法局全面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去年,市司法局将“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之中,在村(社区)一级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与评理说事点深度融合、无缝衔接,接受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的统筹协调。
  期间,共解答法律咨询 5910 余次,代收法律援助案件 200 余件。优化调解资源,引入 85 个司法所、82 个乡镇(街道)调委会、52 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39 个个人调解工作室、94 名村(居)法律顾问资源,为群众及时解答疑难复杂法律问题、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300 余次,合力帮助群众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360 余件,提高人民群众对评理说事点的认知度、信任度、满意度和获得感。
  聚焦融合“三治” 打造汇聚社情民意的联系平台
  “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有效提升了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能力,为广大人民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搭建了平台。去年以来,广大群众到“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反映,通过“慧评理”微信小程序把委屈说出来,把矛盾亮出来,破解了民意沟通不畅问题,促进了邻里和谐,拉近了党群干群关系,架起了和谐干群关系的桥梁。通过开展评理说事活动,宣扬社会文明风尚,引导群众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不良社会风气,营造了崇尚法治的良好社会风尚。
  奋进新时代,展现新作为。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不断提高基层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责任意识,积极整合“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等司法行政资源力量,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纠纷化解工作合力,进一步推动评理说事点制度化、规范化运行,为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贡献。